# 1050600026 已決標公告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兩岸政策與兩岸關係廣播廣告製作及託播」採購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決標日:105/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晴天廣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5,0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 78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機關代碼 3.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3 - 廣播及有線電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洪儷珊
聯絡電話 (02)23975589#7009
機關代碼 3.57
單位名稱 聯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洪儷珊
聯絡電話 (02)23975589#7009
傳真號碼 (02)23975293
電子郵件信箱 ivyhorng@m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3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4 09:30
開標地點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5樓聯絡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月○日止,期間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應檢齊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影本(影本應清晰可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1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1件。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投標廠商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其內容若有虛假,一經查證或舉發,不得參加決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委託代理授權書。 6.企劃書一式7份(含經費編列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7.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7
聯絡人
洪儷珊
聯絡電話
(02)23975589#7009
機關代碼
3.57
單位名稱
聯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洪儷珊
聯絡電話
(02)23975589#7009
傳真號碼
(02)23975293
電子郵件信箱
ivyhorng@ma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3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4 09:30
開標地點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5樓聯絡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月○日止,期間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應檢齊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影本(影本應清晰可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1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1件。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件。(投標廠商須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並自行負責所聲明之事項。其內容若有虛假,一經查證或舉發,不得參加決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委託代理授權書。 6.企劃書一式7份(含經費編列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7.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需求規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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