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D565 已決標公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設會議中心裝修統包工程-第2次契約變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決標日:111/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周正明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5,600,000
底價金額
$ 5,600,000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代碼 3.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5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 中正區 中華路一段83號
聯絡人 廖惇斌.江家慧
聯絡電話 (02) 23117722 #2482.2455
傳真號碼 (02) 2311607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因應業務執行及會議室空間需求,考量既有建物空間特性,承接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 號原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下稱藝術中心),打造未來行政院環保署使用之會議中心,主要建置有環評會議室、多功能會議廳以及擴大業務會報會議室並搭配其他中、小型會議室,設置樓層分別為1 樓環評會議空間:1 間約100 人規模大型會議室,搭配2 間約30 人規模中型會議室,2 樓多功能會議廳約200 人規模,3 樓為1 間約100 人規模大型會議室(擴大業務會報會議室),2 間分為中、小型會議室。 有關新設會議中心裝修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進駐新址作業是㇐個涉及空間環境、設備系統及施工品質的綜合計畫,對於未來工程完成後之使用性與效益,攸關行政工作執行之效率,故本案擬採統包工程方式辦理採購發包。 本案係將工程及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併同於同㇐採購契約辦理,由統包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其結果可貫徹設計理念、激發創意、提高引進新技術誘因及發揮統包廠商履約能力等優點,可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11C024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正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另訂契約變更議定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24303601
廠商名稱 詠真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忠孝路三段13號2樓
其他:廠商電話 (02) 77303458
其他:決標金額 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1/12/26 - 112/10/25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廠商代碼 91276646
其他:廠商名稱 周正明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得標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設會議中心裝修統包工程-第2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周正明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0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公告更正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1/12/26
其他:原決標公告日期 111/12/29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2/05/19
其他:契約編號 111C024-2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底價金額 5,600,000元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總決標金額 5,600,000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報價未經減價即在底價以內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其他: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 2.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5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其他: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第2次契約變更,原契約金額新臺幣97,500,000元整,經第1次契約變更後金額為117,417,651元,本次新增需求議價後增加5,600,000元整,本次變更後契約總金額為123,017,651元整。 二、112年5月18日更正公告事項:補充共同投標廠商資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5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 中正區 中華路一段83號
聯絡人
廖惇斌.江家慧
聯絡電話
(02) 23117722 #2482.2455
傳真號碼
(02) 2311607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因應業務執行及會議室空間需求,考量既有建物空間特性,承接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 號原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下稱藝術中心),打造未來行政院環保署使用之會議中心,主要建置有環評會議室、多功能會議廳以及擴大業務會報會議室並搭配其他中、小型會議室,設置樓層分別為1 樓環評會議空間:1 間約100 人規模大型會議室,搭配2 間約30 人規模中型會議室,2 樓多功能會議廳約200 人規模,3 樓為1 間約100 人規模大型會議室(擴大業務會報會議室),2 間分為中、小型會議室。 有關新設會議中心裝修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進駐新址作業是㇐個涉及空間環境、設備系統及施工品質的綜合計畫,對於未來工程完成後之使用性與效益,攸關行政工作執行之效率,故本案擬採統包工程方式辦理採購發包。 本案係將工程及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併同於同㇐採購契約辦理,由統包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其結果可貫徹設計理念、激發創意、提高引進新技術誘因及發揮統包廠商履約能力等優點,可提升採購效率及品質。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
111C024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正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另訂契約變更議定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24303601
廠商名稱
詠真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其他:廠商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忠孝路三段13號2樓
其他:廠商電話
(02) 77303458
其他:決標金額
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1/12/26 - 112/10/25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廠商代碼
91276646
其他:廠商名稱
周正明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得標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設會議中心裝修統包工程-第2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周正明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0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公告更正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1/12/26
其他:原決標公告日期
111/12/29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2/05/19
其他:契約編號
111C024-2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底價金額
5,600,000元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總決標金額
5,600,000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報價未經減價即在底價以內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其他: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 2.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55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其他: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第2次契約變更,原契約金額新臺幣97,500,000元整,經第1次契約變更後金額為117,417,651元,本次新增需求議價後增加5,600,000元整,本次變更後契約總金額為123,017,651元整。 二、112年5月18日更正公告事項:補充共同投標廠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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