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117722#3108.2482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4樓招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4,400元整(銀行本行即期本票或銀行同業即期支票等,抬頭書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 本採購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 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 其餘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本署網址: http://www.epa.gov.tw/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
報價單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署,逾時無效。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及案號。
其他
一、書面報價單至少3家以上方辦理比價,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1家廠商投標即開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二、報價單請以正楷書寫單價及總價(含稅),並請註明報價廠商、聯絡人及電話,加蓋公司報價專用印章或公司大小章。
三、報價單請書面密封,併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署。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及案號,誤寄文件,本署概不負責。
四、比(議)價時請攜帶相關印章或授權書參加。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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