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117722#2552.2482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4樓招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銀行本行即期本票或銀行同業即期支票等,抬頭書明本署機關全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二、 本招標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 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 丙級以上營造業與室內裝修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本署網址: http://www.epa.gov.tw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
一、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須連同價格標單,押標金於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署,逾時無效(以本署總收文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及案號,誤寄文件,本署概不負責。
二、 投標廠商不足3家不予開標。
三、 比(議)價時請攜帶相關印章或授權書參加。
四、 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五、 (刪除)
六、 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巿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七、 餘詳閱標單及投標須知。
八、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署請求釋疑。
九、 本署計畫承辦人:秘書室郭權頡,電話:(02)23117722分機2552;如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洽採購程序承辦人:周宜妙,電話:(02)2311-7722轉2482分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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