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電子郵件信箱
yuchien.chen@ep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本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未來應變量能之需求,於契約期間內,得於新臺幣600萬元內依決標單價增購氣體光學攝顯測漏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1樓招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秘書室收文處
履約期限
第一批(水冷卻防護系統、高溫液體洩漏模擬設備、液體洩漏模擬設備及氣體光學攝顯測漏儀)應於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教育訓練;第二批(管線火災模擬設備)應於決標次日起365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教育訓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 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 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廠商與其分支機構,或其二以上之分支機構,就同一採購分別投標者,視同違反前開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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