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BA006 已決標公告

以多重金屬同位素應用於土壤污染源鑑識之可行性研究(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央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50,000
原始預算
$ 3,750,000
底價金額
$ 3,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機關代碼 3.5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采蓉;陳嘉駿
聯絡電話 (03)4915818#3307;1101
機關代碼 3.55.1
單位名稱 第三組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聯絡人 林采蓉;陳嘉駿
聯絡電話 (03)4915818#3307;1101
傳真號碼 (03)4910419
電子郵件信箱 tjlin@e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本計畫為2年計畫並具延續性,若112年度之得標廠商成果報告,經機關審查通過而有成果者,113年度機關得視辦理情形准予該得標廠商優先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7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環境檢驗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或112年1月1日起(較晚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二、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三、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采蓉;陳嘉駿
聯絡電話
(03)4915818#3307;1101
機關代碼
3.55.1
單位名稱
第三組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聯絡人
林采蓉;陳嘉駿
聯絡電話
(03)4915818#3307;1101
傳真號碼
(03)4910419
電子郵件信箱
tjlin@e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本計畫為2年計畫並具延續性,若112年度之得標廠商成果報告,經機關審查通過而有成果者,113年度機關得視辦理情形准予該得標廠商優先議價,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7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環境檢驗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或112年1月1日起(較晚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二、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三、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