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會客室內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採武德樓一樓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電子投標: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特定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為E903010:「防蝕、防鏽工程業」。
3.廠商納稅證明。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應出具曾完成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其他經本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
前開文件應足資證明投標廠商具有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餘詳如投標須之四十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序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3)購領。
三、電子領標: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本次為第1次之後公開招標,受3家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五、本案廠商資格: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特定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為E903010:「防蝕、防鏽工程業」。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應出具曾完成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其他經本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
前開文件應足資證明投標廠商具有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5.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6.餘詳如投標須之四十二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2、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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