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宋忠育;申購單位聯絡人林宸安(03)4708794#3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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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忠育;申購單位聯絡人林宸安(03)4708794#32502)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168萬元、 第2項新臺幣93萬6,000元 、第3項新臺幣32萬4,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1)乙方應自各項簽約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乙方應自各項簽約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先行提供交貨品項之主、配件名稱、數量及其金額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販賣業醫療器材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採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損毀。
5.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須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本次為本案第2項第3次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