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時間為 3 個月,金額為新臺幣 876 萬 9,600 元,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若無法於 113 年 1 月 1 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之次月 1 日為起始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含國定例假日全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部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日止)。(未開放現場領標者請刪除)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謝謝!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