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M06002L015 已決標公告

106-107年度傷患暨醫療單位被服洗滌

國防部 決標日:105/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普淨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3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0
底價金額
$ 26,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pc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1國防部軍醫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招標訂約作業,得延長契約三個月,預估金額新臺幣3,750,000元,屆時准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5/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1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不少於投標文件標價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JA03010洗衣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1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評估郵寄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限制。 5.本案履約期限為自106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06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pc4@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11國防部軍醫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招標訂約作業,得延長契約三個月,預估金額新臺幣3,750,000元,屆時准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5/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1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不少於投標文件標價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JA03010洗衣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1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評估郵寄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限制。 5.本案履約期限為自106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06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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