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限為3個月,預估擴充金額計新臺幣201萬6,000元,全案採購金額2,217萬6,000元整,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108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醫用被服洗滌)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
4.餘詳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為第2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簽約日期若逾108年7月1日,則自簽約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價金支付達契約預估總價自然結束。
6.本案履約地點契約附加條款第1條。
7.疑義期限:108年1月14日;異議期限:108年1月21日(可先以電話洽詢02-85099471 王上士)。
8.本次招標文件之「國防部財物、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內,附錄五之一「投標廠商聲明書」已更新,請以最新版本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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