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機關
3.5.10.100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後續擴充,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預計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億5,000萬元整。
2.後續擴充廠商:甲方代理人得擇優先完成交貨且驗收合格次數達2次(含)以上及減價收受次數不得超過1次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4/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臺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現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招標文件費用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及招標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致無法辨識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
二、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臺幣16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截標時間為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並依序向次低標徵詢,如同意以得標廠商之決標價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惟以3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廠商)為限,若有報價相同且逾併列家數上限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五、本次開標不受3家廠商投標限制。
六、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廠商參與開標時請配帶口罩。
----------------------109年12月14日更正公告說明---------------------
一、截止投標日期延至110年1月6日0900時、開標時間延至110年1月6日1400時,疑義、異議受理時間一併延長,請廠商重新下載投標須知。
二、開放廠商至軍備局生製中心第205廠現場勘查設備,請廠商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設備現勘:廠商可於12月28日上午10時及12月29日上午10時進廠辦理設備現勘作業,欲參加設備現勘投標廠商之人員名冊須於12月18日下午5時前繳交至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如以郵政快遞或其他有簽收方式確認之快遞及寄遞方式,以寄出時間為憑)。
(二)參加設備現勘之廠商本國籍人士名冊、外籍人士護照暨名冊(大陸籍人士不得參加)須於截止時間前繳交至指定地點,逾期繳交或未繳交者不得進廠。
(三)進廠名冊格式不拘,內容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包含姓名、連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車號(無開車者免)、身分證字號(含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外籍人士護照號碼(含彩色版護照影本),名冊資料如有缺漏,請於第205廠電話通知後兩天內完成補正,逾期補正者不得進廠。
(四)投標廠商進廠人員名冊,應為實際參加設備現勘人員,以4員為限,且後續不得以任何名義更換。
(五)現勘聯絡人為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陳先生;連絡電話:07-3346141#757067;收受進廠名冊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現勘地點:高雄市大樹區姑山里姑山路112號;聯絡時間:1000-1600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