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1樓)請先電話告知,以免久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採武德樓一樓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電子投標: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 (行政資訊系統等)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之文件)。
4.本案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之「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5.詳如投標須知四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序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3)購領。
三、電子領標: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本案廠商資格(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 (行政資訊系統等)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之文件)。
4.本案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之「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5.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五、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已更新,請以本案投標須知格式投標。如廠商未依規定投標,則依投標須知四十四點(二)不決標予該廠商。
六、本次修訂徵求建議書附錄2-2及投標須知,詳如修訂對照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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