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預估金額為新臺幣713萬8,025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自111.1.至113.12.31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2.應附具之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挖土機委商保修)之供應或承做之文件(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合格公函)。
(4)餘詳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現場領標地點: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販售時間:上班日8時起至16時止。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招標機關概不負責。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求釋疑期限至民國110年10月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異議者,異議期限至民國110年10月12日止;以上請求釋疑或異議逾時不予受理,其餘有關請求釋疑及異議相關規範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
4.本案採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方式決標;另本案計畫工資每人每小時新臺幣593元整,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維修數量(工時、材料)乘以折扣率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例如:零件單價為100元,決標之折扣率為80%,零件單價即為100*80%=80元、每小時工資即為593*80%=474元)。
5.本次為第一次開標,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方可開標,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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