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單位:曾小姐;申購單位聯絡人(案內規格、驗收等問題):王美棋、王裕元(07)669-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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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單位:曾小姐;申購單位聯絡人(案內規格、驗收等問題):王美棋、王裕元(07)669-1790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 1 年,後續擴充金額計新臺幣 58,883,000 元整(第一組 39,951,000 元,第二組,710,000 元,第三組9,220,000 元,第四組 4,002,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招標程序進行,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第四組須檢附「汽車貨運業(G101061)」及「汽車貨運業(G101081)」。
2.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文或其他足以完成正名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四組(項次17)廠商需提供所雇人員之公路主管機關核發聯結車職業駕駛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採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損毀。
5.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須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本採購僅針對第四組第17項辦理招標作業,餘詳如採購計畫清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