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單位:鐘先生;需求單位(標的規格、交貨地點、包裝方式、檢驗方法及保固等問題):吳先生(03)4601990#38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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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單位:鐘先生;需求單位(標的規格、交貨地點、包裝方式、檢驗方法及保固等問題):吳先生(03)4601990#380485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 1 年,金額為新臺幣 65,112,000 元(第1組1,300萬元、第2組3,230萬4,000元、第3組新1,433萬3,000元、、第4組547萬5,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或(郵遞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因系統字數限制,詳請參閱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第2-4組為特定營業項目需由主管機關核發之汽車貨運業(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業(G101071)或汽車貨櫃貨運業(G101081)。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第1組廠商需提供所雇人員之勞動部核發之堆高機或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第2-4組廠商需提供所雇人員之公路主管機關核發駕駛車種之職業駕駛證照及危險物品運輸人員訓練證明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招標文件部分檔案為 ODF 文件,如無法開啟請至數位發展部 MODA ODF 文件應用工具處下載對應之應用程序。
6.本次招標為第1組招標,案內第2、3、4組已決標。
7.報價時一併請依本招標文件提供之標價清單填註各項單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