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參考廠商履約情形及後續需求,保留未來增購權利,後續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洽原得標商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1.預計後續擴充期間1年,
2.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7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國防部會客室,武德樓1樓)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電子投標:web.pcc.gov.tw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其他: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評估郵寄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投標限制,餘詳招標文件。
5.餘請詳本案各該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2、傳真:02-850994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