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K11001L001 已決標公告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修護補給隊委託民間經營

國防部 決標日:110/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64,892,457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49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係執行本部隊FK-50型、BH-1900型兩型機及查核系統維修護任務,為求專機任務之妥善率及任務達成率,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本案品項之權利,預估期間為3年,預估金額新臺幣10億8,194萬4,178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另新約成立後,原契約後續擴充案件立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0/18
原公告日 110/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04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4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採購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特定營業項目: (1)須具有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F2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中任一項;代表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符合其中一項資格。 (2)單一廠商或共同投標者,其任一家廠商外國人投資占該機構資本總額比例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不得超過45%以上(以實收資本額為準,需提供外國人投資未達該機構實收資本總額45%以上之證明,如主要股東名冊)。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10年10月15日修訂招標文件: 投標須知第14頁:押標金有效期:民國111年1月2日。 投標須知第2頁: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10月22日止。 投標須知第2頁: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0月28日止。 本案業經修訂,修訂部分請參考「修訂前後對照表」。 特定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單一廠商或共同投標之各廠商均需出具,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財力證明:單一廠商投標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共同投標者,所有成員實收資本額總額應不得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 3.經驗及實績證明:單一廠商於投標截止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並得包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共同投標者總合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並得包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49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係執行本部隊FK-50型、BH-1900型兩型機及查核系統維修護任務,為求專機任務之妥善率及任務達成率,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本案品項之權利,預估期間為3年,預估金額新臺幣10億8,194萬4,178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另新約成立後,原契約後續擴充案件立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0/18
原公告日
110/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04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4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採購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特定營業項目: (1)須具有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F214070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中任一項;代表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均應符合其中一項資格。 (2)單一廠商或共同投標者,其任一家廠商外國人投資占該機構資本總額比例依「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不得超過45%以上(以實收資本額為準,需提供外國人投資未達該機構實收資本總額45%以上之證明,如主要股東名冊)。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10年10月15日修訂招標文件: 投標須知第14頁:押標金有效期:民國111年1月2日。 投標須知第2頁: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10月22日止。 投標須知第2頁: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0月28日止。 本案業經修訂,修訂部分請參考「修訂前後對照表」。 特定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單一廠商或共同投標之各廠商均需出具,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財力證明:單一廠商投標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共同投標者,所有成員實收資本額總額應不得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 3.經驗及實績證明:單一廠商於投標截止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並得包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共同投標者總合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7,649萬元,並得包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之證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4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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