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單位:林小姐;需求單位:翟倚旻、連絡電話:06-2684815#9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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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庫儲人力管理等8項
擴充之期間為2年;
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248,924,219元
第1組30,280,000元
第2組35,517,005元
第3組33,100,128元
第4組34,544,712元
第5組29,474,813元
第6組42,767,635元
第7組14,973,552元
第8組28,266,37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各組押標金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如未能於115年1月1日簽約,則自實際簽約日之次日起算)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工程會範本並依軍事機關特性酌修。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應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付款證明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提供半年內無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毀損。
5.本案計8組別,分別於114年11月21日開標及12月29日開標,案內第1、2、3、5及6組均已決標。
6.現行辦理4、7及8組招標作業。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