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計後續擴充二年,預估金額(項次1為新臺幣26,000,000元、項次2為新臺幣21,160,000元、項次3為新臺幣22,000,000元、項次4為新臺幣21,240,000元、項次5為新臺幣18,624,000元、項次6為新臺幣19,000,000元、項次7為新臺幣19,000,000元、項次8為新臺幣9,216,000元)計新臺幣156,240,000元整,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電子投標:web.pcc.gov.tw
其他: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清單)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應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文件)。
4.餘詳清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係第2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5.本案履約地點如下(餘詳清單):
項次1:屏東市、項次2:臺中市、項次3:新竹市、項次4:嘉義縣、項次5:花蓮縣、項次6:臺東市、項次7:臺南市、項次8:臺北市。
6.本案押標金金額如下(餘詳清單):
項次1:新臺幣780,000元整、項次2:新臺幣640,000元整、項次3:新臺幣660,000元整、項次4:新臺幣640,000元整、項次5:新臺幣560,000元整、項次6:新臺幣570,000元整、項次7:新臺幣570,000元整、項次8:新臺幣280,000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補給人力委外勞動派遣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216,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