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10009L539 已決標公告

資通安全稽核委外

國防部 決標日:110/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
原始預算
$ 955,6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25 09:00
開標時間 110/08/25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於110年11月30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二、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CNS/ISO 27001主導稽核員證照。 2.廠商須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需提供證明文件供甲方審認)或通過第三方驗證(如:CNS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家標準、其他具有同等或以上效果之系統或標準)。 3.廠商應配置至少1位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可參照行政院【https://nicst.ey.gov.tw】公告之證照列表)或具有資安管理業務經驗(需提供證明文件供甲方審認)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20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08月20日止,疑義逾時提出者(以本部(國防採購室)接獲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5.因第1次開標作業不予開標,本次開標仍應受3家投標廠商限制,如未能取得3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 6.本次招標文件有異動案名、附件1評審須知第四點、附件3資通安全稽核計畫壹之三、貳及伍之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林中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3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25 09:00
開標時間
110/08/25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於110年11月30日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二、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CNS/ISO 27001主導稽核員證照。 2.廠商須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需提供證明文件供甲方審認)或通過第三方驗證(如:CNS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家標準、其他具有同等或以上效果之系統或標準)。 3.廠商應配置至少1位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可參照行政院【https://nicst.ey.gov.tw】公告之證照列表)或具有資安管理業務經驗(需提供證明文件供甲方審認)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20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08月20日止,疑義逾時提出者(以本部(國防採購室)接獲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5.因第1次開標作業不予開標,本次開標仍應受3家投標廠商限制,如未能取得3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 6.本次招標文件有異動案名、附件1評審須知第四點、附件3資通安全稽核計畫壹之三、貳及伍之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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