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單位:鐘先生;需求單位(標的規格、交貨地點、包裝方式、檢驗方法及保固等問題):周先生(02)23116117#6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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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單位:鐘先生;需求單位(標的規格、交貨地點、包裝方式、檢驗方法及保固等問題):周先生(02)23116117#633301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或(郵遞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3月31日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辦公室設施改善或會議室設施改善)之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合格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若僅檢附契約或發票則判為不合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新版投標須知使用】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若分項單價報價高於分項預算則判為不合格)。
6.本次更正內容為契約附加條款修訂,詳細內容請參閱修訂對照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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