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7年12月21日至108年12月2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公文或足以證明完成之文件等資料)。
2.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1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履約期限自107年12月21日至108年12月20日止(如甲、以乙雙方未能於107年12月21日前完成決標時,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期滿12個月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