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06005L525 已決標公告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106年度招募廣告整合行銷

國防部 決標日:106/0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00,000
原始預算
$ 9,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邱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2
原公告日 106/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3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09 09: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二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驗收證明書、發票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1次開標)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修訂採購需求說明計4項,修訂內容詳如修訂對照表。 2.原截標時間(106年2月8日0900時)延至106年2月9日0900時,原開標時間(106年2月8日1400時)延至106年2月9日1000時。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自106年2月2日前,延至106年2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自106年2月3日前,延至106年2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邱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2/02
原公告日
106/0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3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09 09: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二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驗收證明書、發票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1次開標)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修訂採購需求說明計4項,修訂內容詳如修訂對照表。 2.原截標時間(106年2月8日0900時)延至106年2月9日0900時,原開標時間(106年2月8日1400時)延至106年2月9日1000時。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自106年2月2日前,延至106年2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自106年2月3日前,延至106年2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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