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王中校 工程單位:陳先生(02)2785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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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及完成技術服務採購契約各項工作為止(約115年至119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4.「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及『技師事務所』或『工程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及電機工程科及(水土保持科或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等】」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5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對象。」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契約(規劃設計、監造等2類工作之履約實績均須檢附,可為同一契約或分屬不同契約)。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勞務實績者,需依本須知附錄二十四檢附政府機關(構)出具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惟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以表列方式說明(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政府機關勞務實績」明細表),不須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採計民間單位勞務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並須依本須知附錄二十五,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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