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單位:蘇小姐(02)85099471;工地現勘聯絡人陳維祥,電話(08)7656111#772520、 0901-057778;圖說聯絡人:蔡明諭,電話:(02)25471046#27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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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單位:蘇小姐(02)85099471;工地現勘聯絡人陳維祥,電話(08)7656111#772520、 0901-057778;圖說聯絡人:蔡明諭,電話:(02)25471046#275174、 0933-196706;江金翰,電話:0911-6162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2,46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升待命執勤人員之工作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臺北郵政37-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於簽約日次日起480日曆天內完工並申報竣工,且應於竣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接水接電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及「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檢附)。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毀損。
5.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須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4、傳真:(02)8509-9475、窗口:國防採購室蘇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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