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工程主辦單位:謝宏群少尉;(07)581-0831、0912-055668,國防採購室: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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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辦單位:謝宏群少尉;(07)581-0831、0912-055668,國防採購室:蔣小姐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疏濬土方處理及清運
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000萬元;
數量為2萬6000立方米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作業範圍包含拆除標的物區域、拆除物臨時暫置區與土方臨時暫置區等3處,其中拆除區域位處海軍旗津營區高雄港第7號船渠範圍內,拆除標的物為一座已除役且沒入海床之3號浮塢,其所處為第8號碼頭;臨時暫置區位於距船渠東南側之空地;臨時土方暫置區位於7號船渠南側鄰近兩塊空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依法設立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其一)技師事務所』或『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其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2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相關資格條件已納入評選項目,不另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毀損。
4.電子領標廠商,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本次計畫修定內容係針對投標須知「單位名稱」、「外標封地址」及「共同投標協議書範版格式」實施修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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