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單位:陳先生;工程主辦單位(現勘或圖說等施工問題):傅先生 093588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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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單位:陳先生;工程主辦單位(現勘或圖說等施工問題):傅先生 0935888310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或(郵遞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履約期限
預估114年至121年;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不適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及『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之「『建築師』及『土木技師』及『結構技師』及『電機技師』及『水土保持技師或水利技師或土木技師或大地技師』」等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100床以上醫院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專案管理、設計、監造契約,任一即可),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文件影本;若檢附民間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者須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並以表列方式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本機關將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本案委辦單位規劃於等標期間召開招商說明會,為使廠商於說明會後仍有足夠之備標時間,故酌予延長等標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