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90,287,242元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等5項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砂石及級配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案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並應由依法設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餘詳情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2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次開標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3.招標公告修正請詳閱上傳摘要,「水管、電器工程之預估金額」應為新臺幣490,287,242元、補正空白標單*.xls及*.xml檔。
4.本案因廠商疑義不及於期限內回復,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回復釋疑日數應補足不足之日數,故延長等標期4日,餘截止投標、開標時間請詳閱公告內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