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2,451,395元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增進採購效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投標成員應包含甲等綜合營造業、建築師事務所、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5家為原則,代表廠商所佔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最高者;另允許單獨投標,該單獨投標廠商之資格,須為符合上開全部資格之廠商。
2.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共同投標廠商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五分之二(1億3,827萬3,162元),或累計金額(各成員可合併計算)不低於招標標的(3億4,568萬2,906元)。
3.實收資本額不低於3,456萬8,291元(本案工程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經依法開業之會計師事務所簽證其財務狀況,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淨值不低於2,880萬6,909元(本案工程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二分之一),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
4.餘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本次為第2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之限制。
2.工地聯絡人:王璽開中尉06-2391562、圖說聯絡人:倪瑛霞小姐07-3312991#512。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及填寫自我健康切結書,謝謝!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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