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637106138830048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東澳嶺等3處營區設施整建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檢討基地目前使用狀況,並前瞻考量未來任務情形,以精實建案需求執行,務求改善邊坡穩固、供水管路與高低壓設備更新,如質如期竣工,以有效確保陣地邊坡穩定並改善官兵生活環境、滿足官兵基本福利,可獲得之成果及效益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9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萬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甲等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代表廠商)」、「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依法設立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案管理、監造服務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技師』及『電機技師』」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未具前述業別或專門技能之一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6家為原則。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之五分之二(新臺幣2億0,693萬8,71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5億1,734萬6,798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部(國防採購室)接獲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1)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04月07日止。
(2)異議期限至民國110年04月12日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31:31+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檢討基地目前使用狀況,並前瞻考量未來任務情形,以精實建案需求執行,務求改善邊坡穩固、供水管路與高低壓設備更新,如質如期竣工,以有效確保陣地邊坡穩定並改善官兵生活環境、滿足官兵基本福利,可獲得之成果及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等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代表廠商)」、「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依法設立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案管理、監造服務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技師』及『電機技師』」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未具前述業別或專門技能之一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6家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之五分之二(新臺幣2億0,693萬8,719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臺幣5億1,734萬6,798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疑義或異議逾時提出者(以本部(國防採購室)接獲時間為準),不予受理: (1)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04月07日止。 (2)異議期限至民國110年04月12日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3;傳真:(02)8509-9475)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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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澳嶺等3處營區設施整建統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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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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