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671081555800100 已決標公告

水星營區作業隊新建工程專案管理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 決標日:109/08/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柏閣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332,845
原始預算
$ 24,332,84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1.mnd@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3 09:00
開標時間 109/06/23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估約109年至11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案管理及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下表之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共同投標成員應含括建築師事務所及下表所列之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專案管理及監造外,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如下表: 項次 專門技能證明(科別) 1)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科 (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2) 結構工程:結構工程科 (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3) 電機工程:電機工程科 (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四家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建築工程之專案管理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專案管理、監造等2類工作之履約實績均須檢附,可為同一契約或分屬不同契約,倘為不同契約,於各契約中所占該類工作之比例金額需單獨計算並表列說明),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之五分之二(973萬3,138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的預算(2,433萬2,845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政府機關(構)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陳少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1.mnd@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3 09:00
開標時間
109/06/23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估約109年至11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案管理及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下表之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共同投標成員應含括建築師事務所及下表所列之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專案管理及監造外,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如下表: 項次 專門技能證明(科別) 1)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科 (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2) 結構工程:結構工程科 (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3) 電機工程:電機工程科 (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四家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建築工程之專案管理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專案管理、監造等2類工作之履約實績均須檢附,可為同一契約或分屬不同契約,倘為不同契約,於各契約中所占該類工作之比例金額需單獨計算並表列說明),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之五分之二(973萬3,138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的預算(2,433萬2,845元)。前述契約採計政府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政府機關(構)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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