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671080872200120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51,059,000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國軍營舍,達成機能完整、安全實用、健康舒適、易於維護、節能環保之效益,餘詳如巨額採購案件預期效益分析表。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5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6/02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6/02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50萬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投標成員應包含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及建築師事務所等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5家為原則,代表廠商所佔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最高者。
2.本案允許單獨投標,該單獨投標廠商之資格,須為符合上開全部資格之廠商。
3.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共同投標廠商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臺幣2億8,648萬7,200元),或累計金額(各成員可合併計算)不低於招標標的之預算金額(新臺幣7億1,621萬8,000元),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惟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且須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以表列方式說明,如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1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4.餘詳如「投標須知首頁」第5點及「投標須知」第42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招標文件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序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7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4)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5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本次截標時間為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4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三、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本次押標金有效期至民國110年7月31日,詳如「投標須知」第30點規定。
五、本次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六、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廠商參與開標時請注意本部防疫作為,詳如「防疫注意事項」。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5-21T08:49:45+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51,059,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國軍營舍,達成機能完整、安全實用、健康舒適、易於維護、節能環保之效益,餘詳如巨額採購案件預期效益分析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5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50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修(增)訂。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投標成員應包含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及建築師事務所等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5家為原則,代表廠商所佔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最高者。 2.本案允許單獨投標,該單獨投標廠商之資格,須為符合上開全部資格之廠商。 3.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共同投標廠商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臺幣2億8,648萬7,200元),或累計金額(各成員可合併計算)不低於招標標的之預算金額(新臺幣7億1,621萬8,000元),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惟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且須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以表列方式說明,如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1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4.餘詳如「投標須知首頁」第5點及「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招標文件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序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7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4)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5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元 【其他】 一、本次截標時間為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4日止以書面或傳真通知國防部國防採購室(02-85099474,傳真02-85099475,可先電話洽詢),否則不予受理,且查詢事項以本招標文件內容為限,並不得依此詢問內容作為投標時之附帶條件。 三、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異議,應於公告次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2條規定事項,向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本次押標金有效期至民國110年7月31日,詳如「投標須知」第30點規定。 五、本次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六、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廠商參與開標時請注意本部防疫作為,詳如「防疫注意事項」。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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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實營區新建工程」統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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