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應符合綠建築指標,並取得「綠建築標章」合格級標準以上。
2、各戶雜排水應考量設置截流器及分流設施。
3、需置設發電機設備,其電力應優先供應重要辦公空間、公共空間、門禁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紅外線感知、監視攝影機、瓦斯感知器、偵煙器、火警感知器、緊急照明、避難方向指示燈)等重要設(備)施使用。
4、營舍整建所需之油漆粉刷飾材,在室內部份應符合綠建材認定。
5、室內設計除應考量通用設計外,另應考慮使用者需求,研提配置、家具設計、色彩、照明與維護管理等確實可行之總體空間規劃設計方案;另室內裝修之相關設備及提供參考之傢俱配置應納入設計範圍。
6、為減少日後維護管理,給排水衛生系統應儘量以明管方式進行設計,且衛浴空間於兼顧隱私之情形下,以設置戶外開口為原則。
7、室內裝修管線位置,如電線、網路線、電話線應整合考量,減少後續接線所需施工,並預為考量用電設備、電容量之設計及整體管線配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餘詳投標須知第42點。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為第4次(修正後第1次)開標,受3家以上合格投標廠商限制。
5.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如附錄一、二),擇定適當之方式:
機關(單位)名稱: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電話:(02)8509-9471-4;傳真:(02)8509-9475。
6.詳修正前後對照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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