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1,727,060元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會客室);郵寄:臺北郵政37-37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之證明。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須由具甲等(含以上)營造業(E101011)、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001011)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等專業廠商資格者共同投標,同時具前述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及其等級,如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3.依營造業法、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證明(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水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登記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由投標廠商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十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億4,689萬7,307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6億1,724萬3,267元。
5.具有相當財力者,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2點。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2.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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