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01070226000120 已決標公告

陸軍外離島新建工程專案管理(含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 決標日:108/04/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52,534,689
原始預算
$ 156,285,54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4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決標次日起3年內,甲方得視後續需要擴充,依甲方指定之地點及服務事項,辦理規劃方案評估工作、工程專案管理、監造技術服務,後續擴充之服務費以新臺幣1億5,628萬元為上限,俟甲方預算獲得實際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08/03/22
原公告日 108/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648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約108年至11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涵蓋「建築師」、「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大地工程」等五類別,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限。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前述「建築師」、「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大地工程」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前述專門技能人員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及監造外,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 2.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建築或土木工程之「專案管理」或「專案管理(含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不含後續擴充)之五分之二(約6,251萬4,216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不含後續擴充,約1億5,628萬5,542元)。 3.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標單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號或案名)。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國防採購室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台幣648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0元 【履約地點】:金門縣金湖鎮、連江縣莒光鄉、連江縣北竿鄉、連江縣南竿鄉、澎湖縣馬公市、澎湖縣馬公市、連江縣東引鄉(後續擴充:金門縣烈嶼鄉、金門縣金湖鎮、連江縣東引鄉、其他經甲方通知擴充執行之指定地)。 【履約期限】: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保固期屆滿及無待解決事項為止(不含後續擴充及工程保固,約108年至112年)。 【疑義、異議時限】: (一)疑義:至108年3月25日止。 (二)異議:至108年4月1日止。 【其他】: 本次修訂評選須知、採購契約及需求說明書,修訂內容詳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吳鑫財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4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決標次日起3年內,甲方得視後續需要擴充,依甲方指定之地點及服務事項,辦理規劃方案評估工作、工程專案管理、監造技術服務,後續擴充之服務費以新臺幣1億5,628萬元為上限,俟甲方預算獲得實際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08/03/22
原公告日
108/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648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約108年至11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涵蓋「建築師」、「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大地工程」等五類別,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限。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前述「建築師」、「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電機工程」、「大地工程」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前述專門技能人員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及監造外,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 2.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建築或土木工程之「專案管理」或「專案管理(含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不含後續擴充)之五分之二(約6,251萬4,216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不含後續擴充,約1億5,628萬5,542元)。 3.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標單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案號或案名)。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國防採購室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台幣648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30元,外縣市190元、外島2000元 【履約地點】:金門縣金湖鎮、連江縣莒光鄉、連江縣北竿鄉、連江縣南竿鄉、澎湖縣馬公市、澎湖縣馬公市、連江縣東引鄉(後續擴充:金門縣烈嶼鄉、金門縣金湖鎮、連江縣東引鄉、其他經甲方通知擴充執行之指定地)。 【履約期限】:自本契約決標日起至工程保固期屆滿及無待解決事項為止(不含後續擴充及工程保固,約108年至112年)。 【疑義、異議時限】: (一)疑義:至108年3月25日止。 (二)異議:至108年4月1日止。 【其他】: 本次修訂評選須知、採購契約及需求說明書,修訂內容詳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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