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01070212200120 已決標公告

五德營區新建統包工程

國防部 決標日:108/08/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900,54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1#638602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1#638602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i071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7,125,5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詳本案後續擴充明細表。 ■擴充之期間為 109年至111年 ; ■金額約為新臺幣 2億2920萬元;■數量詳本案後續擴充明細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1101070212200120-1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配合國軍兵力部署調整及前瞻國軍「募兵制」政策,興建現代新式建築物,並結合國軍設施標準化作業,採住辦分離及獨立生活區,以「營區公園化、造型活潑化、功能實用化、動線人性化、部隊家庭化」之方向規劃,以寢室隔間調整,並配置個人陣營具,提供符合私密需要之空間,使兵舍具有家居歸屬威,建築設計以新穎之觀念,採耐用、易維護之建材及設備,改變傳統軍營簡陋、嚴肅刻板印象,以有效提升官兵生活品質。可提供本部五德營區官士兵約520員駐用。 二、結合「戰備」及「全民國防」理念,按「平戰一體」原則,以「任務、功能及需求」為導向,各類設施需符合軍事設施標準及滿足功能便利之要求,使戰備任務與後勤支援相結合;並納入自動化、資執化、電子化理念,充分結合民間資源,以因應突發狀況時,迅速恢復設施功能。 三、建立全方位與前瞻性之五德營區,以高品質、高標準要求,考量「兵力駐地」、「作戰需求」及全募兵政策,結合生活、後勤、訓練整體規劃,並配合綠建築、節能減碳、水資源及環保等規劃概念,成為全方位進化之前瞻營區。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8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9 09:00
開標時間 108/07/19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報價總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45個月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統包團隊成員應包含: 1)甲級綜合營造業 2)建築師 3)自來水管承裝業 4)電器承裝業 5)冷凍空調工程業。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5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及其等級,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為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5.本案之特定資格(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由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6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元以上。前述契約採計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詳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6.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如附錄一、二),擇定適當之方式: 機關(單位)名稱: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電話:(02)8509-9471-4;傳真:(02)8509-947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85099471#638602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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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5099471#638602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minghai071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7,125,5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詳本案後續擴充明細表。 ■擴充之期間為 109年至111年 ; ■金額約為新臺幣 2億2920萬元;■數量詳本案後續擴充明細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1101070212200120-1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配合國軍兵力部署調整及前瞻國軍「募兵制」政策,興建現代新式建築物,並結合國軍設施標準化作業,採住辦分離及獨立生活區,以「營區公園化、造型活潑化、功能實用化、動線人性化、部隊家庭化」之方向規劃,以寢室隔間調整,並配置個人陣營具,提供符合私密需要之空間,使兵舍具有家居歸屬威,建築設計以新穎之觀念,採耐用、易維護之建材及設備,改變傳統軍營簡陋、嚴肅刻板印象,以有效提升官兵生活品質。可提供本部五德營區官士兵約520員駐用。 二、結合「戰備」及「全民國防」理念,按「平戰一體」原則,以「任務、功能及需求」為導向,各類設施需符合軍事設施標準及滿足功能便利之要求,使戰備任務與後勤支援相結合;並納入自動化、資執化、電子化理念,充分結合民間資源,以因應突發狀況時,迅速恢復設施功能。 三、建立全方位與前瞻性之五德營區,以高品質、高標準要求,考量「兵力駐地」、「作戰需求」及全募兵政策,結合生活、後勤、訓練整體規劃,並配合綠建築、節能減碳、水資源及環保等規劃概念,成為全方位進化之前瞻營區。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8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9 09:00
開標時間
108/07/19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報價總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45個月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統包團隊成員應包含: 1)甲級綜合營造業 2)建築師 3)自來水管承裝業 4)電器承裝業 5)冷凍空調工程業。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5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及其等級,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為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5.本案之特定資格(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由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檢附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6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元以上。前述契約採計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詳招標及評選須知附件一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認證表)。 6.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如附錄一、二),擇定適當之方式: 機關(單位)名稱: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電話:(02)8509-9471-4;傳真:(02)8509-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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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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