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10000154100180 已決標公告

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國防部 決標日:106/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476,134
原始預算
$ 149,505,61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展示(含搬遷)工程預算尚未通過故採後續擴充方式,展示(含搬遷)工程服務費用以5,193萬5,000元為上限,(預估期程至11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09
原公告日 106/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4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3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驗結期程為106年至11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投標成員應含括建築師事務所。另投標廠商成員之資格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及監造外,其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提供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詳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詳投標須知)。 3.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通信領標: 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二、現場領標: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三、電子領標: 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圖說費:新台幣24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新台幣100元,外縣市新台幣150元、外島新台幣170元 【其他】 一、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6年6月23日上午0900時前寄達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二、本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限制。 三、疑義: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20日止。 四、異議: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22日止。 五、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適用情形:有限制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名稱為: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正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王騰建築師事務所、環宇測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六、本案原廠商資格文字描述方式易衍生誤解,遂依原意作文字內容補充,使語意明確。因此修改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首頁之七(一)及「招標及評選須知 」之參、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85099474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展示(含搬遷)工程預算尚未通過故採後續擴充方式,展示(含搬遷)工程服務費用以5,193萬5,000元為上限,(預估期程至11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6/09
原公告日
106/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4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3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驗結期程為106年至11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投標成員應含括建築師事務所。另投標廠商成員之資格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及監造外,其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提供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詳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詳投標須知)。 3.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通信領標: 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二、現場領標: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三、電子領標: 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圖說費:新台幣24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新台幣100元,外縣市新台幣150元、外島新台幣170元 【其他】 一、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6年6月23日上午0900時前寄達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二、本次開標不受3家合格廠商限制。 三、疑義: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20日止。 四、異議: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22日止。 五、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適用情形:有限制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名稱為: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正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王騰建築師事務所、環宇測量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六、本案原廠商資格文字描述方式易衍生誤解,遂依原意作文字內容補充,使語意明確。因此修改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首頁之七(一)及「招標及評選須知 」之參、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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