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75001377400220 已決標公告

辦公大樓整建工程案

國防部 決標日:108/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GCS,Inc.GCS-SIGAL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2,850,500
原始預算
$ 375,041,037
底價金額
$ 375,041,037
決標折數
99.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中校
聯絡電話 (202)8956815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中華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
機關地址 9995010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聯絡人 柯中校
聯絡電話 (202)8956815
傳真號碼 (202)2440104
電子郵件信箱 nina.ko.dm@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4,014,866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駐外機關採購不適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10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5 10:00
開標地點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10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後338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駐外採購機關不適用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施工項目明確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般資格: 1.應提供政府許可有效期限內之執業證明文件影本。 2.提供華盛頓特區政府核發之信譽良好證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3.提供徵信機構Dun & Bradstreet公司對投標廠商之商業資訊報告(The business Information Report),綜合信用評量(composite Credit Appraisal)指標不得低於「尚可」標準指標(Fair)。 特殊資格: 應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五分之二之履約證明相關文件,履約證明相關文件應包括契約封面影本及請領款發票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中校
聯絡電話
(202)8956815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中華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
機關地址
9995010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聯絡人
柯中校
聯絡電話
(202)8956815
傳真號碼
(202)2440104
電子郵件信箱
nina.ko.dm@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4,014,866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駐外機關採購不適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10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5 10:00
開標地點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10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後338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駐外採購機關不適用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施工項目明確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般資格: 1.應提供政府許可有效期限內之執業證明文件影本。 2.提供華盛頓特區政府核發之信譽良好證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3.提供徵信機構Dun & Bradstreet公司對投標廠商之商業資訊報告(The business Information Report),綜合信用評量(composite Credit Appraisal)指標不得低於「尚可」標準指標(Fair)。 特殊資格: 應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五分之二之履約證明相關文件,履約證明相關文件應包括契約封面影本及請領款發票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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