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090,000元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依公開評選結果,以統包方式辦理,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相關規定,進行空間設計及相關設施設備規劃設計,具教育及照顧之功能,以安全健康、溫馨為基本指標,營造具有多元學習性、安全性、健康性、防危性、文化性,並延展自然、舒適、人文的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採購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統包代表廠商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其餘成員應包含建築師、乙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之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前述之營業項目及其等級。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應具備之資格需求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3.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郵購:將圖說費及回寄郵資,收款人: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信封請註明招標案號)。領標信封內置便條紙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及郵遞區號,不符規定者均予退件並以回郵寄還圖說費。
二、自購:廠商請於上班日(0830-1100,1330-1600)內至本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02-85099471)購領。
三、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文件售價】
一、標單費:新台幣500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170元,外縣市250元、外島275元
【其他】
一、本次係第1次招標,須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二、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6年10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06年10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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