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70940298000800 已決標公告

「N-WH」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 決標日:106/08/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自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74,100
原始預算
$ 7,320,92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5.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中尉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王中尉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21
原公告日 106/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8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01 09:00
開標時間 106/09/01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約106年至107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增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應由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文化社團、文史工作室或公司行號等投標。 2.本案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通信領標: 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二、現場領標: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三、電子領標: 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圖說費:新台幣158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新台幣100元,外縣市新台幣150元、外島新台幣170元 【其他】 一、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6年9月1日上午0900時前寄達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二、工地現勘人:李宗彥先生07-5810831 圖說說明人:謝一凡中校02-27854768轉609 【廠商資格補充說明】 一、依本案「國防部軍事工程暨委託技術服務案投標須知」首頁暨本文第6條規定,投標廠商應備妥相關足資佐證之有效「廠商資格」文件供審,依該須知規定及案內廠商資格訂定做說明如下,惟如有未盡、不明確或不一致事項將以投標須知規定為主。 (一)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財團法人基金會、文化社團、文史工作室: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免稅者,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會員證(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二)公司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綜合營造業、承裝業登記證等特許行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經登記始能執業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二、上述說明僅針對「廠商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惟請詳實參閱招標文件規定檢附其他文件(如廠商聲明書、報價單、切結書1、2、服務建議書……等),避免闕漏。 【修訂說明】 1.本案原訂106年9月4日辦理評選,為因應本部軍人節休假配合調整,該日為放假。 2.本案展延至106年9月1日下午1400開標,截止時間一延長至106年9月1日上午0900時,評選作業亦一併延長至106年9月8日上午0920時辦理。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自106年8月15日前,延至106年8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自106年8月21日前,延至106年8月31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
機關代碼 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中尉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機關代碼
3.5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王中尉
聯絡電話
(02)85099471
傳真號碼
(02)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5.10國防部軍備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21
原公告日
106/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8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01 09:00
開標時間
106/09/01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遞: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約106年至107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絕大部分條文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僅部分條文因應軍事工程特性而增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應由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文化社團、文史工作室或公司行號等投標。 2.本案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及地點】 一、通信領標: 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二、現場領標: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時止)。 三、電子領標: http://web.pcc.gov.tw。 【文件售價】 一、標單/圖說費:新台幣158元(收取後逕繳國庫不予退還) 二、郵費:北市新台幣100元,外縣市新台幣150元、外島新台幣170元 【其他】 一、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6年9月1日上午0900時前寄達台北郵政37之37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二、工地現勘人:李宗彥先生07-5810831 圖說說明人:謝一凡中校02-27854768轉609 【廠商資格補充說明】 一、依本案「國防部軍事工程暨委託技術服務案投標須知」首頁暨本文第6條規定,投標廠商應備妥相關足資佐證之有效「廠商資格」文件供審,依該須知規定及案內廠商資格訂定做說明如下,惟如有未盡、不明確或不一致事項將以投標須知規定為主。 (一)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財團法人基金會、文化社團、文史工作室: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免稅者,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會員證(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二)公司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綜合營造業、承裝業登記證等特許行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規定應經登記始能執業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非特許行業規定或非主管機關規定應加入會員始能執業之行業毋須檢附)。 二、上述說明僅針對「廠商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惟請詳實參閱招標文件規定檢附其他文件(如廠商聲明書、報價單、切結書1、2、服務建議書……等),避免闕漏。 【修訂說明】 1.本案原訂106年9月4日辦理評選,為因應本部軍人節休假配合調整,該日為放假。 2.本案展延至106年9月1日下午1400開標,截止時間一延長至106年9月1日上午0900時,評選作業亦一併延長至106年9月8日上午0920時辦理。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之日期,自106年8月15日前,延至106年8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之日期,自106年8月21日前,延至106年8月31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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