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b818@mail.ndmctsgh.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行政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北投45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及安裝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設立證明(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含經濟部編訂代碼 E601010電器承裝業)。
(二)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四)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採訂有底價方式辦理,另因本案預算尚未核定撥付,考量軍款預算需於年度內執行,為提升本案進度及任務需求,先行辦理招標,屆時廠商最低報價進入底價,因配賦待核定,保留開標結果;俟配賦奉核後另行辦理決標,否則廢標,如有押標金則無息退還。
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釋,廠商報價高於公告預算,則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 60 號、電話:02-28959808#603024、傳真:02-289789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