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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項次 1 一般樹木修剪 15 棵、項次 5 受保護樹木修剪 1 棵、項次 7 花圃灌木修剪 1 次、項次 8 其他高空吊車處理作業費 1 次,金額為新臺幣 172,005 元,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具備經濟部營業項目園藝服務業(A102080)之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 27 條第 3 項規定,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預算(公告分項預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 96 年 10 月 2 日工程企字第 09600396110 號規定,廠商報價高於公告分項預算,則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各分項採購預算(幣值:新臺幣)如下:
(1)一般樹木修剪:1,000,050元。
(2)一般樹木扶正或移除:183,330元。
(3) 一般樹木災害緊急修剪:57,999元。
(4)一般樹木災害緊急扶正或移除:65,001元。
(5)受保護樹木修剪:401,338元。
(6)受保護樹災害緊急扶正或移除:54,666元。
(7)花圃灌木修剪:109,332元。
(8)高空吊車處理作業費:160,000元。
(9)攀樹師:153,330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電話(02)28959808#603015、傳真(02)28978919,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