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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清單項次1「高低壓電力及發電機設備月巡檢」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3次(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2萬3,625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文卷室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 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需具營業登記有案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原代碼IF02010)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資格。
2.納稅證明。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餘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7條第3項規定,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預算(公告分項預算),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規定,廠商各分項報價高於其公告預算,則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各分項預算詳如清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電話02-28959808#603072、傳真:022896-838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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