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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100號B1臨床藥事科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100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100號B1臨床藥事科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及招標清單(十八)1.投標廠商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如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或異議,應於限期內(疑義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本案12月5日公告,12月17日開標,疑義期限為12月7日止,異議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但不得少於10日,異議期限為12月14日止)。以書面送(寄)達基隆市中正區正榮街100號臨床藥事科收或電傳(02)6616-8082請求釋疑。本院如以處理結果(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者(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截止日將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