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14013P010 已決標公告

114-116年度PHILIPS廠牌心血管治療整合系統保養維護

國防醫學院 決標日:114/07/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盛醫療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00,000
原始預算
$ 7,980,000
底價金額
$ 7,320,000
決標折數
98.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豫文
聯絡電話 (06)9211116#59925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聯絡人 張豫文
聯絡電話 (06)9211116#59925
傳真號碼 (06)9211500
電子郵件信箱 wen831221@mail.ndmctsg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醫務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7/30 13:00
開標時間 114/07/30 15: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舊院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39萬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三總澎湖分院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0/0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醫務行政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3月1日起(若決標簽約日逾114年3月1日,則以決標次日起)至116年3月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2)許可執照(符合「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所訂之許可執照)。 (3)主管機關核發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務認可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07月28日止。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08月0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四)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異議廠商之期限:機關自接獲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未必於開標前答復)。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採購組)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電話:(06)921-1116;傳真:(06)921-15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豫文
聯絡電話
(06)9211116#59925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聯絡人
張豫文
聯絡電話
(06)9211116#59925
傳真號碼
(06)9211500
電子郵件信箱
wen831221@mail.ndmctsg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醫務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7/30 13:00
開標時間
114/07/30 15: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舊院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39萬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三總澎湖分院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0/0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醫務行政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3月1日起(若決標簽約日逾114年3月1日,則以決標次日起)至116年3月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2)許可執照(符合「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所訂之許可執照)。 (3)主管機關核發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務認可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07月28日止。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08月0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四)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異議廠商之期限:機關自接獲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未必於開標前答復)。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採購組)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電話:(06)921-1116;傳真:(06)921-15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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