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14011P007 已決標公告

心電圖報告系統維護

國防醫學院 決標日:114/0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盛醫療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0,000
原始預算
$ 1,250,000
底價金額
$ 1,180,780
決標折數
9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暐佳
聯絡電話 (06)9211116#15956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聯絡人 林暐佳
聯絡電話 (06)9211116#15956
傳真號碼 (06)9211500
電子郵件信箱 civic0829@mail.ndmctsg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3 09: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1: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若決標簽約日逾114年1月1日,則以實際簽約日起,全案金額依實際履約日期等比例換算)至118年12月31日 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 (1)同「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2)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具有供應、維修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維護或承做之證明文件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 114 年 02 月10 日止。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 114 年 02 月 1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電話:06-9211116#15956、傳真:06-92115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暐佳
聯絡電話
(06)9211116#15956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聯絡人
林暐佳
聯絡電話
(06)9211116#15956
傳真號碼
(06)9211500
電子郵件信箱
civic0829@mail.ndmctsg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3 09: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1: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若決標簽約日逾114年1月1日,則以實際簽約日起,全案金額依實際履約日期等比例換算)至118年12月31日 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 (1)同「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2)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具有供應、維修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維護或承做之證明文件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 114 年 02 月10 日止。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 114 年 02 月 1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電話:06-9211116#15956、傳真:06-92115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