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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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開標室(進大門右側停車場到底左轉,直走右側福音堂內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2樓資訊組;郵遞:臺北郵政第90380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院為國軍所屬單位,使用國防部令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另證明之授權或核發機構詳如契約附加條款附表三之第五條。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另證明之授權或核發機構詳如契約附加條款附表三之第五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疑義期限112年9月8日止,異議期限112年9月17日止,受理單位及聯絡資訊請參考公告所示。
二、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尤先生(聯絡電話02-27678179);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請憑電子領標憑據),請洽本案承辦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2-27678179)。
三、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代表若為公司負責人,則應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免繳交授權證明,非屬前列情形者,則須繳交授權書,授權書(含身分證明文件)請於開標前出示並提供承辦人核對,毋須置入投標文件中。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電話:02-27678179、傳真:02-2760675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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