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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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進大門左側警衛室內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2樓行政室;郵遞:臺北郵政第90380號信箱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特定營業項目:廠商須檢附「病患看護或老人照顧服務業性質相關者 JH02011、JH02021、JH02031」或具「人力派遣或人力資源供應業者營業項目IZ12010」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營業項目(以經濟部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具照服員訓練合格證明書或照服員丙級證照或高中職(含)以上護理學校畢業證書或護士(護理師)證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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