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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6萬1,875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按廠商報價總金額百分之3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醫療松山437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衛保室)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4個日曆天(含)內將本案交貨地點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登記或設立證明。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租賃標的印表機相關廠牌之原廠授權經銷/維修/提供技術人員等授權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總金額為新台幣129萬5,000元整,如投標報價超過預算價,則視為無效報價。
2.需附電子領標憑證。
3.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電話:02-27659543、傳真:02-2760719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